上交礼金拿回扣岂是治腐之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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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8:41 东南快报 | |||||||||
凡将礼金礼品上交的法官,按上交的价值10%给予奖励;因拒绝吃请和拒收礼品后,当事人送来锦旗或感谢信的,按每次100元给予奖励(7月15日的《现代快报》)。 靠将礼品礼金上缴和拒绝吃请治理腐败顽疾是不现实的,况且按上缴礼金价值的10%给予奖励,不正等于变相鼓励收取礼金和礼品,以换取更多的奖励回扣吗?笔者以为,拒绝收受礼金和礼品,是法官必备的基本道德水准。至于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也是法院工作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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