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的制度才能培育理性的官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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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8:45 沈阳今报 | |||||||||
江子骐据7月15日《新京报》报道,7月14日北京市检察院公诉处率先推出“检察干警家属联系卡”。该卡架起检察院和检察官家庭的联系,共同监管检察官“八小时”外的活动。检察干警家属联系卡设有:对检察官交友情况是否满意、其是否经常晚上外出以及节假日是否经常不与家人在一起等项联系内容,并设有家属意见栏、家属签名、单位地址、邮政编码以及联系电话。海淀区检察院宣传处处长许永俊告诉记者,该院前些年曾搞过“贤内助”手册,请检察官的妻子帮助单位监督丈夫“八小时”外的社会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对于这些措施的原本用意,相信所有人都不难理解,也无须多议。但是,对于这种制度本身,笔者真的难以乐观对待。在笔者看来,这种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都存在问题,表面、形式的东西多于其内容、实质的东西。 首先,其合理性存在着问题。在家属联系卡上记录检察官每天八小时以外的主要社会活动情况,对于这种要求,如果家属本身廉洁、正气当然是最好不过了,其预想的效果也确实可以实现。但是,如果家属本身就是贪婪、多欲的,那这种记录的可信性又如何得到保障?而近年来曝光的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案中,不少家属本身不但不能守住“后院”,而且是“后门”大开,大肆接受贿赂,结果反而拖累了领导干部;同时,经常要把自己知晓和获知的情况记录、汇报出去,这实际上是需要一定的细心和耐心支持的。刚开始的时候也许大家还能配合,但时间一久,就难保每个人都会在没什么具体奖惩性规定的情况下把记录和汇报进行到底了。 其次,其合法性也部分存在争议。检察官真的有义务将八小时工作时间以外的活动全部向家属再由家属向单位作汇报吗?实际上,我国宪法和法律是保护一定程度的个人隐私的。尽管政府工作人员的隐私相对普通公民而言可能会受一定限制,但是,在工作之外会见朋友,和同学、老师或容易引起夫妻关系紧张的异性朋友吃吃饭、看看电影、跳跳舞也一定要向家属实际上是向单位汇报,这样的制度规定似乎也太令人毛骨悚然了。如此一来,个人自由何在?个人隐私何在?尽管家属尤其是配偶确实是自己最亲近的人,但是,再亲近的人之间还是有一定秘密、有一定个人空间的。 近年来,类似这种反腐败的制度、举措,其实全国各地纷纷都有出台。然而,对于这些制度、举措,很多人感觉都很怪异甚至荒唐。因为其中的不少制度、举措,总是形式的东西过多、过重,其本身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有效性似乎总是相对欠缺。固然,我们承认这些制度、举措本身的积极性,但是,反腐就一定要如此以个人隐私和生活的自由作为牺牲吗?难道我们就没有别的更好的方法?显然不是。实际上,多年来,我国在具体反腐的过程当中已经产生了各种较为丰富、切实可行的经验。昨天《新京报》有评论说,理性的制度方能造就理性的公民,而同样,越来越多的具体事件告诉我们,只有本身理性、合法、可行、有效的制度,才能培育、形成理性的官员,才能让其规范主体产生预期当中的理性、合法行为,也才能真正产生和达到良好的效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