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强奸苦肉计”下“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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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8:45 沈阳今报 | |||||||||
何向东一位陪聊女遭到了“客户”的偷盗,在报警时她担心自己只丢了一部手机和200元钱,警方不会用心调查,追不回她的钱物。苦思冥想后,她心生一计,谎称自己被强奸。一切如她所料,警方接到报案后,非常重视此案。很快,两名犯罪嫌疑人落网。但这位陪聊女的“强奸苦肉计”也穿了帮。(7月15日《现代快报》) 在报案时为了引起警方重视,故意夸大案情,并不是一般的说谎行为,有时还可能导
来自公安部的统计显示:去年全国刑事案件共立案439万起,破案184万起,破案率仅为41.9%,有超过一半的刑事案件没能破获。公安部负责人表示,这还不算立案不实因素,如果如实立案,估计全国目前刑事案件破案率可能在30%左右。公安部门的刑事案件破案率低一方面是由于基层刑侦部门人员确实存在“说不过,追不上,打不赢”的问题,而另一方面更重要的问题,我想应当是在刑侦人员头脑中确实存在着对某些案件不重视的因素。比如很多地方公安部门都提出的“命案必破”承诺,就是这种思想的直接表现。其实“命案必破”思想就是一种“要重视大要案”的思想。所以,就会在公安部门内部出现这种情况:普遍对大要案重视,对严重犯罪案件重视,因此大要案的破案率要相对高些,而对于像盗窃等一些刑事案件的破案率极低,甚至很多情况下连案都立不上。 这种情况下,如果是“大案”,公安部门就会充分重视,就会“跑得快”、“跑得勤”;如果是“小案”,则会是另外一种迥然不同的情形。因此,为了得到公安部门的重视,让警方真正“操心”,把“小案”说成是“大案”,应当是群众督促公安部门破案的一种“计谋”,同时也是群众给警方下的一剂“苦药”。因为在警方眼中案件有大小之分,而对于群众来说,自己的小事也是大事啊!警方的思想出了毛病,自己又不治疗,群众要想维护自己的利益就得想法“下药”给警方治治“病”。所以,那位陪聊女东西丢了不甘心,才会使出“强奸苦肉计”。我们可以想一下,如果那位陪聊女据实报案,会出现“警方接到报案后,非常重视此案”的结果吗?所以,那位陪聊女为警方使出“强奸苦肉计”之药方,虽是被逼无奈,但也算“对症”呀!效果不是说明一切了吗? 对于报虚假案的群众,当然要追究责任。可是,诱使群众报虚假案的根源却在公安部门的思想上,如果公安部门不自己痛下决心治好厚“大”薄“小”的思想“病”,就难保公安部门不再吃到群众给下的类似“强奸苦肉计”这样的“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