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今年起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和收购价格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8:54 东北新闻网 | |||||||||
新华网哈尔滨7月15日电从今年秋粮上市起,黑龙江省粮食收购市场和粮食收购价格将全面放开。这一消息是记者从15日召开的黑龙江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2001年以来,我国沿海8个销区省份以及部分产销平衡区放开了粮食收购市场,一些主产区也相继放开了部分粮食品种的收购。随着整个国民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全面实行,目前放开主产区粮食收购市场的时机已比较成熟
粮食收购市场和收购价格放开后,黑龙江省将加强粮食市场管理,维护粮食正常流通秩序。全省将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对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进行定期审核;加强对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服务和监管,强化对粮食批发、零售市场的管理,加大对粮食市场的监管和调控力度;严禁各种形式的粮食区域性封锁,尽快形成公平竞争、规范有序、开放统一的粮食市场。 日前制订下发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同时指出,一般情况下,粮食收购价格由市场供求形成,国家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实行宏观调控。当粮食供求发生重大变化时,为保证市场供应、保护农民利益,按照国家下达的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格和相关政策,由受委托的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对确定的重点品种粮食进行收购。(新华网孙英威) [编辑: 孙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