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工会法》贯彻实施中的现实挑战(一)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8:5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编者按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3月决定对《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为向全社会宣传《工会法》和工会组织,强化工会意识,推动工会工作法制化,优化工会工作的社会环境,在全总配合《工会法》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支持下,本报今日起
休闲游戏一网打尽 工作與生活如何大不同
中国报刊广告推介年会 新浪会员登录UC聊天
开辟“《工会法》执法检查在行动”专栏,及时向社会各界传递《工会法》执法检查的动态、进展情况。

  “《工会法》贯彻实施的现实挑战”系列报道作为本栏目的第一组报道,对《工会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进行剖析,以期有助于强化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认识到位是当务之急

  这是浙江某县不久前一项问卷调查的结果:90%的职工和80%的企业主对《工会法》了解甚微;对在企业建工会、开展工会活动,50%以上的企业主表示不理解、不支持,70%以上的职工不知晓。

  据了解,该县的上级人大检查组通过对两县、两区以及部分乡镇、企业的《工会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后发现,导致《工会法》贯彻执行中存在工会组建难、职工权益得不到切实保障、工会履行职责难等问题的症结,是有关各方《工会法》意识淡薄。该检查组认为,少数党政领导、企业主和部分职工《工会法》观念淡薄,对工会性质、地位、作用认识模糊,对于在企业建工会,有的领导怕影响招商引资软环境;有的企业主认为既花钱又自找麻烦,个别企业主甚至公开反对建会;许多职工由于对《工会法》内容知之甚少,对参加工会组织缺乏自觉性和责任感。

  这一现象典型地反映了当前《工会法》贯彻实施中所遭遇的尴尬: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劳动关系状况日趋复杂化、多样化、市场化的时代背景,迫切需要工会组织更好地发挥作用,并且国家运用法律武器和手段来依法推进工会工作的决心很大,这从修改后的《工会法》颁布实施刚刚两年多就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列入执法检查工作日程便可见一斑;另一方面,社会对于工会在整个市场经济体制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缺乏认识,即便是一些权威、专家,其对工会的认识也还停留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层次上,由此致使《工会法》的贯彻实施被大打折扣。

  应该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自2001年10月公布实施以来,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工会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果,比如开展形式多样的《工会法》学习宣传系列活动;有的地方党委把《工会法》列入党校课程;有的地方人大已经开展了《工会法》执法检查等,都有效地强化了社会各界对工会的地位、作用和法律职责的认识,为工会履行职能创造了良好社会环境和法律保障。

  但是,由于受制于自身的法制意识,特别是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工人阶级队伍状况发生的变化和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缺乏正确理解和充分认识,我们对《工会法》的认识程度相对工会履行职责的实际要求而言仍有相当的距离。

  一些地方党政领导认识上的不到位,是贯彻实施《工会法》必须排除的一大障碍。有些党政领导简单地把工会或当做可有可无的群众团体,或当做党委和行政的一个职能部门,对《工会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漠然视之,更谈不上站在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这一问题。

  广东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出于发展经济的考虑,竟出台一些诸如外商投资企业“五年内可不参加社会保险”、“可以暂缓组建工会”等所谓招商引资、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政策措施。类似这样的现象在全国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地方政府片面强调GDP增长,重资本,轻劳动,忽视对职工权益的维护和保障,甚至片面地把组建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建立良好的投资环境对立起来,担心组建工会和突出维权会影响当地的投资环境,影响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于是对贯彻实施《工会法》采取消极态度。

  部分企业经营者特别是一些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法制观念淡薄,对职工依法建会缺乏认识,对中国工会的性质和作用存在疑虑和误解,也使《工会法》难以落到实处。这些企业经营者担心职工组织起来会与自己对着干,怕建立工会收缴经费增加经济成本,忽视或抵制《工会法》的贯彻实施,因而对组建工会采取消极拖延态度,有的甚至公开宣称不建工会,严重侵犯职工参加、组织工会和工会干部开展工会活动的权利。

  就在本月初,上海市《工会法》执法联合检查小组就遭遇建会的“钉子户”:上海波蜜食品有限公司自1992年进入上海后,各个层面的相关部门就不断上门宣讲《工会法》和在企业依法组建工会事宜,至今未果,即便对市里这次声势颇为浩大的《工会法》执法检查,该公司也只是应付了事。而像上海波蜜食品有限公司这样拖延建会的企业还有很多。

  同时,一些工会干部自身存在的模糊认识,也影响到贯彻实施《工会法》的实效。比如,有的仍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观念和思维模式来从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会工作,有的对自身维权职责认识不到位,不懂或不善于依法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的消极地等待上级工会部署工作、解决问题,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等。

  当然,造成这样的现象往往有一定的原因,比如不少非公企业是家族式管理,亲友圈的影响大于工会的影响,工会班子不是按有关规定选举产生,有些工会主席是老板的亲朋好友,或与老板是雇佣被雇佣的关系,没有工会经费支配权,只能听老板的等,这导致了企业工会干部素质不高,难以担负起履职使命,由此也降低了工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广东省人大在对广州市某鞋业公司的检查中发现,该公司8000多名员工中只有20人是“工会代表”,工会和“代表”的产生程序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工会的职能被福利会、咨询中心等分担。而且,“外来职工很多不相信企业工会,出了事,找老乡,找其他机构,类似‘打工者之家’的自发组织现在已经在社会上出现……”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工会法》要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施行,工会组织要真正肩负起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的历史使命,当务之急是社会有关各方能尽快走出认识误区,及时纠正行为偏差。而这也应该是本次《工会法》执法检查的题中应有之义。对此,有关人士认为,一定要以此次《工会法》执法检查为契机,加大对《工会法》的学习宣传力度。建议各级地方政府将《工会法》纳入当地的普法计划,列入各级行政学院(党校)课程计划,在全社会尤其是领导干部和企业经营者中广泛深入并有效地宣传《工会法》。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解放军东山岛军演
2003年审计报告
杜邦不粘锅致癌风波
长春人质事件
《十面埋伏》 视频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美洲杯 视频点播
环法自行车赛 亚洲杯
见证《焦点访谈》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