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患艾滋可获保险赔偿 受益人群定为未成年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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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9:01 新桂网 | |||||||||
京华时报7月16日消息:昨天,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新推出“太平阳光天使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在该险种中,因输血导致感染艾滋病毒首次列入重大疾病保障。 有关人士介绍说,该保险是针对出生满60天至17周岁的未成年人所设计的健康保障计划。孩子可以获得最长25年21种少儿常见重大疾病保障。在21种保障范围中,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若出现因输血导致感染艾滋病毒的情况,保险公司将对其进行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年
新闻背景 献血者如果献血前刚刚感染了艾滋病、梅毒等,病毒的抗体需要一段时期才能显示出来。这段时期就叫做病毒的“窗口期”。在血站采血时,限于目前的检测技术水平,根本不可能排除“窗口期”。国家对此有相关法规规定,患者在输血时感染了窗口期的病毒,医院和血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记者李英辉) 作者:李英辉 (来源:京华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