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红糖藤条藏毒运毒 两毒枭昨一审判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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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9:07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朱艳秀 郑碧容)利用红糖、藤条偷运海洛因,涉案毒资1600多万元的广东“1·18”特大贩卖毒品案,昨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12名被告中,香港籍毒贩陈振和、贵州人熊成被判处死刑;李佐选、庄义江等3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另有4人被判处无期徒刑;罪行最轻的被告人也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部分被告当庭表示上诉。
参与贩运海洛因的罪犯分为“上家”和“下家”。“上家”是由李佐选等4名湖南人组成的团伙。2002年10月,李佐选等按照毒贩“刘老板”(另案处理)指使,到昆明与负责组织发运毒品的“坦克”(另案处理)接头后,将523公斤海洛因夹藏在14吨重的红糖中,装上货车送到湖南常宁,再被转至耒阳。2003年1月中旬至4月下旬,“刘老板”在广州联络了“下家”,分7批将全部海洛因脱手。 参与贩毒的“下家”是香港人陈振和等。2003年4月,警方接到情报:香港毒贩陈振和有一批“货”从云南运到,将卸在雅瑶某仓库。当月20日,警方从早上守到晚上,目标终于出现。缉毒人员抓获了所有在场毒贩。缴获贵州人熊成在昆明办理托运的12吨藤条。缉毒人员将一根藤条竖开,只见挖空了的藤条中满满塞着海洛因!这样的藤条约有300来根,每根长两三米。“刘老板”贩毒的“上家”还有深圳的广东普宁人庄义江。庄不仅从李佐选团伙处转手了160多公斤毒品,还将30公斤海洛因藏在藤条中,从云南瑞丽运到了深圳。在云南、湖南、深圳、广州等地警方的配合下,庄义江等人也被抓获。(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