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粮食收购市场和收购价格全面放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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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9:09 中国广播网 |
中广网哈尔滨7月16日消息 黑龙江省全面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黑龙江省日前做出决定,从2004年新粮上市起放开全省收购市场和粮食收购价格,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和市场主体多元化 今年黑龙江省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将做好五项重点工作。一是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加快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加快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企业重组和组织结构创新,妥善解决国有粮食企业的老人、老粮、老账问题,完善有关配套政策扶持粮食购销企业。二是建立健全粮食市场体系,维护正常粮食流通秩序。要加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严格规范市场准入制度,加大粮食市场管理和调控力。三是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建立健全地方粮食储备调节制度,建立市场监测预警机制,做好重点粮食供应工作。四是落实好对种粮农民补贴政策,抓好粮食生产和销售,保护农民利益。要继续抓好结构调整,促进粮食加工和过腹转化,进一步加强与主销区的粮食购销合作,建立和巩固产销区之间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五是建立健全各级政府粮食工作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深化粮改提供有力保障。建立省、市(地)、县粮食生产、流通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各级政府抓好粮改的责任,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好管理和服务职责,同时严肃工作纪律,防止发生各种违法、违纪问题。 粮食收购市场和收购价格放开后,黑龙江省将加强粮食市场管理,维护粮食正常流通秩序。全省将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对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进行定期审核;加强对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服务和监管,强化对粮食批发、零售市场的管理,加大对粮食市场的监管和调控力度;严禁各种形式的粮食区域性封锁,尽快形成公平竞争、规范有序、开放统一的粮食市场。(记者姚建平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编:张春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