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11条禁鸣路噪声每月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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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9:26 中国环境报 |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沈阳市环保局获悉,即日起,沈阳市11条禁鸣路的噪声要一个月监测一回,并向市民公布结果。 今年禁鸣的11条街路包括:和平区的南五马路、南京街;大东区的东顺城路、津桥路;沈河区的青年大街、中山路;皇姑区的黄河大街、北陵大街;铁西区的建设大路、兴华街和东陵区的文化东路。虽然禁鸣工作搞了两年,但由于证据难采集等原因,司机摁喇叭声屡禁不止。 沈阳市决定,从7月1日起,每月月末对11条禁鸣路进行一次噪声监测,并及时对外公布结果,这样交警部门可以根据这一数值决定该把执法力量重点放在哪里。而市民也可以根据这一结果对路上司机进行监督。 禁鸣规定中要求,在二环路及其以内地区不准机动车使用声响装置,包括各种汽车喇叭、对外扬声器及各种音频的警报器,违规司机将被罚款。沈阳市决定,将对鸣笛罚款金额由30元上调至100元,即如果发现司机在禁鸣路上乱摁喇叭,一次处以100元的罚款。 公安机关处置暴力犯罪案件及重大突发事件现场的警车、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可使用警报器,但在21∶00时至次日6∶00时只允许使用警灯、扬声器,禁止使用警报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