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法院为13位出国劳工依法讨回血汗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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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9:29 胶东在线 | |||||||||
大众日报莱芜讯(记 者 武宗义 通讯员 莱法宣 报道) 7月13日,是莱城区口镇康陈村村民刁廷新等13位出国打工的农民激动不已的日子:这天,莱芜市中级法院的法官,亲手把他们被骗的出国劳务费用35万多元,发放到他们手中。 2003年初,刁廷新等人经莱芜市莱城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部介绍,先后远赴阿联酋打工。此前,他们大多贷款交纳了几万元的相关费用,还花费4500元专程到临沂进行了为期一
后来,阿联酋警察发现了他们。根据阿联酋的法律,没有合法签证在境内滞留打工者,发现后会被立刻投入监狱,还会被罚款;而且即使国内亲人汇钱搭救,钱到阿联酋也很难取出来。经检查,像刁廷新这样的非法打工者被筛选出19人,除了被罚款,还被关进了黑屋子。 回国后,刁廷新等人依法向莱芜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2003年11月3日,市中级法院判决莱芜市莱城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部(以下简称莱芜合作部)、河南国际交流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公司)赔偿原告刁廷新等13人劳务费等35万多元。判决生效后,两被告未履行法定义务。刁廷新等13人于2004年1月7日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市法院立即安排有丰富执行经验的法官,全力以赴,快速执行。因莱芜合作部是莱城区对外贸易总公司(已破产)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偿还能力,执行人员立即赶赴河南省郑州市执行该案。经查,河南公司也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人员经多方查询得知,河南公司在河南省商务厅存有法定备用金,遂立即冻结其中的40万元人民币,并于今年6月24日执行完毕。责任编辑:刘晔丽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