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大中城市应建慈善超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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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9:35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新华社北京7月15日电(记者翟伟、顾瑞珍)民政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在全国大中城市推广建立慈善超市,通过这一社会捐助新模式,加强对城市困难群众的经常性生活救助。 慈善超市是指面向低保户和低收入家庭低价销售或免费发放社会捐赠物品的救助点,已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民政部要求目前还没有建立慈善超市的地区,可以结合当地实际,选择一些经济条件好的大中城市先搞试点,然后逐步推广建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