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三驾马车”规范行政许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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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9:44 中国环境报 | |||||||||
为配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云南省环保局近日先后出台了行政许可公示、听证及监督检查3项制度。 据了解,以往,申请人常常为一项审批不得不在不同部门之间来回奔波,经常被形象地称之为“跑断了脚、磨破了嘴”。为此,云南省环保局特别制定了《行政许可公示制度(试行)》,要求将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和内容,实施行政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行
同时,新试行的《云南省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听证制度》明确规定,除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以及环保局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外,直接涉及申请人重大利益的行政许可也可要求听证。同时,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机构应当通过环保局网站或者其他媒体,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向社会公告听证事项。 环保部门还将通过对下级环保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和对行政许可办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等3项内容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实施行政许可中的违法行为。云南省环保局新试行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明确规定,下级环保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出现行政许可决定明显不当,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等3种情况时,省环保局将责成限期纠正或依法予以撤销变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