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实施《行政许可法》清理不合理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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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9:48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南昌7月16日消息(记者周羽、通讯员李宇清)日前,江西省兴国县江背镇江背村组织人员对村场范围内带有“罚款”字眼的户外标语进行了全面清除,标志着这个县自7月1日《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后,各级行政主体纷纷舍弃农村罚款处罚这一“老法宝”,积极依法规范行政行为。自参加镇里所举办的《行政许可法》培训会后,该村坚持以法治罚,首先取消了《村规民约》中不合法的罚款条文。
多年来,农村干部习惯用《乡(村)规民约》中诸多罚款条文处罚违规群众,往往存在以罚代法的不良现象。自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兴国县清理废除了与《行政许可法》相悖的收费、罚款文件,并加大宣传力度,要求各级乡村统一行动,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不少的乡镇和村组纷纷撤销了《乡(村)规民约》中法律法规不许可的经济处罚条款,并要求各村认真清查《村规民约》,取消与法无据的罚款条文,修改村规民约内容。兴国县各乡镇督导干部在关注《乡(村)规民约》,打扫“罚款”死角,纷纷以法治罚,从《乡(村)规民约》中删除罚款条文的同时,组织清除户外带“罚”字的标语,净化以罚代法的不良环境。群众纷纷反映说,依法行政不再是以“罚”行政了,更提高了村民自治的自主性、自觉性。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张丹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