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千斤海洛因大贩毒案在穗一审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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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10:00 新华网 | |||||||||
贩毒运毒以公斤计算,缴获毒资高达1600多万元!昨天,由广东省政法委督办、广东省公安厅侦破的“1·18”特大贩毒运毒案在广州中院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振和、熊成被判处死刑,被告人李佐选、庄义江、周跃华被判处死缓,被判刑期最少的被告人也有13年。 523公斤海洛因分7批抵穗
参与贩运海洛因的“上家”,是一个由4人组成的湖南籍团伙,4被告人均来自耒阳市。 2002年12月底,按照刘小马(另案处理)的指使,李佐选等3人到昆明与负责组织发运毒品的“坦克”(另案处理)接头后,约523公斤的海洛因被夹藏在14吨重的红糖中装上大货车,由周跃华押车运到湖南常宁,再被转至耒阳。2003年1月中旬至4月下旬,上述毒品分7批由耒阳全部运至广州。 疯狂毒贩藤条里暗藏海洛因 参与贩运海洛因的“下家”,则是普宁人庄义江、香港人陈振和等团伙。2003年3月,刘小马指使被告人董志强联系买家,扩大毒品销售渠道。董在深圳找到庄义江,此后,庄不仅从李佐选团伙转手了160多公斤海洛因,还直接与人密谋,将30公斤海洛因藏在藤条中,从云南瑞丽运到了深圳。 2003年3月,香港人“老友”(另案处理)雇请陈振和在广州帮他接收并存放一批海洛因。4月20日,经熊成以假名办理托运,一批内藏43.9公斤海洛因的藤条由昆明运到了广州。该批毒品正在花都某仓库搬卸入仓时,熊成等人被当场抓获。 2人被判死刑3人被判死缓 在云南、湖南等地警方的配合下,2003年4月,广东警方一举破获“1·18”特大贩卖毒品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0多名,缴获毒品海洛因约62公斤,缴获毒资人民币约1600万元、港币31万元。今年4月,庄义江等12名被告人被提起公诉。 昨日,广州中院对此案下达一审判决:陈振和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熊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佐选、庄义江、周跃华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余下的七名被告人之中,四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二人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一人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王俊)(来源:信息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