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严禁自诩“最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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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10:36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周健森)今后,医疗器械的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志中,将严禁出现“疗效最佳”、“即刻见效”一类的字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天发布了《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其中规定,医疗器械商品的名称中不得使用夸大、断言产品功效的绝对化用语,同时其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志中要杜绝8种文字内容。 这项新规定从即日起实施,其中被禁止使用的文字内容包括:含有“疗效最佳”、“
另外,国家药监局还提出要求,医疗器械说明书中应包含有关注意事项、警示以及提示性内容,其中应当包括产品使用可能带来的副作用;与其他产品可能产生的相互干扰及可能出现的危险性;出现意外时的保护措施及应急和纠正措施等内容。一次性使用产品和已灭菌产品还应分别注明“一次性使用”和“已灭菌”的字样或符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