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两研究生情杀案开庭(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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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10:52 汉网 | |||||||||||
起诉 因情变研究生杀研究生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称:2003年10月,被告人曾爱云因与被害人周玉衡的女友李兰(化名)关系密切,周玉衡便将听说到的曾爱云以前品行不端的情况告知了李兰,引起曾爱云的不满,曾便与早对周玉衡心存嫉妒的陈华章一起合谋教训周玉衡。 2003年10月24日至27日,陈华章先后4次用化名从医院购买24片安定片,在27日下午6时30分的时候将安定片研磨成粉状后倒进周玉衡的茶杯中。当天晚上7时多,曾爱云与李兰在一起,李兰打电话给周玉衡约他出来见面,当时周玉衡已经喝过茶头昏无力,见面后由陈华章扶着回到湘潭大学工科南楼。曾爱云趁人不注意,用早已准备好的一根棕绳将周玉衡勒死,然后喊陈华章一起将尸体抛到他处。 翻供 被告曾爱云否认杀人 第一被告曾爱云今年27岁,原是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03级在读硕士研究生。在昨日的庭审中,曾爱云突然推翻了自己以前所作的供词,他声称自己并没有杀人,他没有作案的时间和动机,他以前之所以承认有杀人行为,是因为受到了公安机关的刑讯逼供。在为自己辩解的过程中,曾爱云还多次提到自己不懂法律。 辩护 律师请求从轻处理另一被告 另一被告陈华章与死者周玉衡在同一导师的门下读研究生。据介绍,由于周表现突出,当选了该校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学院还有意把他作为教师的后备人选,而陈对他心存嫉妒。 庭审中,陈华章的代理律师辩护说,在整个案情中,杀人不是陈华章所为,他只起情节较轻微的放药作用,陈华章没有犯罪前科,而且能自首,所以建议法庭从轻处理。昨日,湘潭市中院宣布择期宣判。(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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