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常委向全省人民公开作出六项廉政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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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11:28 新华网 | |||||||||
新华网浙江频道7月16日电 (记者张奇志、柴骥程)"我代表省委常委,向全省人民公开作出六项廉政承诺。"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15日下午在全省深入学习贯彻"两个条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省委常委要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努力在党风廉政建设上以身作则,当好表率。 浙江省委常委的六项廉政承诺是:
一、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凡是向省委常委跑官要官的,不但不给,而且要教育批评,并告诉组织部门,记录在案,今后对这样的同志要注意观察。 二、坚决拒收钱物。凡是给省委常委班子成员送钱、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的,一概拒收,并对送钱物的人提出严肃批评。拒绝不了的立即上交组织,记录在案,并责成有关部门调查核实,严肃处理。 三、坚决反对以权谋私。凡是以领导及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名义办事、谋利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一概拒绝,严肃批评,并向领导同志或办公室报告。领导干部要从严管住配偶、子女、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打着领导的旗号办私事、谋私利。 四、带头坚持"两个务必"。始终保持公仆本色,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发扬谦虚谨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 五、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依法办事,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自觉接受监督,决不越权,更不滥用权力。 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教育、管理、监督的职责,坚决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持原则,恪尽职守,带头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坚决的斗争。 在讲完这六项承诺后,习近平表示:"省委常委会要求每一位省委常委和其他省级领导班子成员都要遵照执行,同时诚恳地欢迎全省各级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方面进行监督。"(完)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