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洪湖经贸局长被杀案宣判 主犯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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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7日02:33 新京报 | |||||||||
本报讯 昨日,湖北荆州中院对洪湖“两抢案”作出一审判决:枪杀经贸局长、抢劫超市金柜主犯之一的徐昌焱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审理查明:2月10日晚,陶表从伙同徐昌焱在洪湖排水闸,将洪湖市经贸局长杨某及随行女子金某枪杀,抢走1070元现金、国库券等物,事后,徐昌焱分得赃款500元。
4月2日晚,陶、徐两人在该市隆客多超市,抢劫价值49万余元的黄金、铂金首饰,并打死值班民警毛其信。在警民追击下,陶表从被当场撞死,徐昌焱被生擒。 《楚天都市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