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将发布新的《机动车登记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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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7日04:0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代建军)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机动车数量剧增,机动车登记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亟待解决。昨日,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公安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中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和修改,以确保与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配套实施。 新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减少了登记种类,提高了办事效率。与原《中华人民共和
新的《机动车登记规定》还明确规定: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计算机登记系统办理机动车登记,并建立数据库,否则登记无效;计算机登记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登记软件全国统一。 新的《机动车登记规定》还规范了办理程序,堵塞管理漏洞;并注重便民利民,提高服务水平,推出11项便民利民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