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检察院自报“家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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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7日09:3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7月13日,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首次公开披露了在案件督查中发现的7件“问题案件”,其中在杜某、金某、王某、赵某涉嫌诈骗案中,存在警方为了突破案件强行抓人的情况。 其他6项“问题案件”包括:刘某涉嫌行贿案(经查为对方索贿,刘某不构成犯罪,已撤案);刘某涉嫌非法经营案(经查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决定不起诉);陈某涉嫌合同诈骗案(经查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决定不起诉);周某、王某涉嫌诈骗案(经查不构成诈骗罪,
据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公布“问题案件”的目的,是为了督促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提高办案质量、规范办案行为,并采取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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