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督办 毒贩被直升机抓获判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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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7日09:57 新华网 | |||||||||
公安部督办的一跨国走私毒品大案昨宣判 曾惊动公安部门出动直升飞机抓捕的毒贩区伟能昨天(7、16)上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判无期徒刑。他和另外2名同案犯在2000年合伙从中国内地拿“货”,途经香港走私到加拿大,随后被警方出动两架直升飞机抓获。此案曾被公安部督办。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6月,区伟能(本案第二被告人)伙同朱志伟(本案第一被告人)与“大明”(另案处理)等人密谋并商定由区伟能负责提供100件海洛因,朱志伟负责将海洛因从中国内地走私到香港,再由同伙“大明”等人负责从香港走私到加拿大交给区伟能贩卖。同年6月下旬,区伟能向贩毒分子购买了320件海洛因,并指示杨伟明存放在广州一窝点,伺机走私出境。同年8月30日,当朱志伟与“大明”的马仔从香港一窝点取出100件海洛因并搬上小型货车时,被香港警方截查,警方共缴获海洛因69公斤。 广州中院一审以走私、贩卖毒品罪判处朱志伟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而区伟能、杨伟明则获无期徒刑。 又讯利用空调机隐藏毒品4.24吨,企图鱼目混珠、走私出境,被告吴志聪、莫建明和刘南周导演了迄今为止全国最大的安眠酮走私案。昨日上午,香港人吴志聪、广州人莫建明犯走私毒品罪,均被广州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增城人刘南周以同样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刘海健)(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