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要求大型建筑不得赶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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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7日09:57 半岛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16日电 建设部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要求设计、施工单位违背合同约定抢进度、赶工期。通知提出,要加强招投标管理,择优选择设计、施工、监理队伍。大型公共建筑必须依法进行招标,严禁超越资质承包,严禁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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