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为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月底必退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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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7日10:15 新华网 | |||||||||
记者昨日从市纪委获悉,我市党政机关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的清理工作,各地各部门已基本完成自查自纠。 据透露,目前已有28个市级部门报送了清理拖欠公款的材料,从中暂未发现党政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的情况。对尚未归还借款的人员均已制定还款计划,年底前须全部归还。此外,还清理出用公款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的单位55个,参保人数3307人,参保
有关人士特别提醒,用公款为单位干部职工以及配偶、子女购买各类商业保险的单位,要主动向承保公司申请退保,并于本月30日前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个人已领取保险年金、红利等收益的以及在本次清理前已办理退保并由个人领取了退保金的,须全部退还单位。 据悉,我市将于8至9月就追收拖欠款、退回保费是否得力等情况开展一次重点检查。对核查中发现瞒报、漏报或拒不整改的,要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纪律责任。(记者李 鹏 实习生 程晓宇)(来源:重庆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