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赌贪官被判死缓(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7日10:26 哈尔滨日报 | |||||||||||
现年54岁的王彦,1997年9月至2000年8月担任新英湾办事处主任,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假借码头项目融资、业务活动费、出差、塑料厂购买设备、招商接待等名目,采取自己打借条、自己领款的形式,先后从办事处和洋浦经发公司借支公款共计人民币201万多元。 除了其中的25万元擅自转借海南省民族建设总公司外,其余分文未还,全部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及个人花销。 2000年8月31日,王彦携带公款化名刘军外逃,在云南省瑞丽市隐姓埋名。2002年3月26日王彦被缉拿归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