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近日规定大型公共建筑不得抢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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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7日10:50 燕赵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16日电(记者孙玉波)建设部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遵循科学规律,合理确定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要求设计、施工单位违背合同约定抢进度、赶工期。 通知指出,一批大量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造型独特,结构形式复杂的大型公共建筑相继建设。有的工程设计突破了现行工程建设标准,施工难度增大,建筑工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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