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将出台具体规定救济对象要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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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7日11:13 汉网 | |||||||||
民政部将出台具体规定,明确接受救济的对象必须要公示。 有关负责人说,救济对象是指因灾造成生活困难而自身又无力解决的需政府救济的群众。救济对象的确定应经过:个人申报、村委会初评并公示、乡(镇)政府审核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省、地级民政部门汇总上报。救济对象确定后,统一编制《灾民救济花名册》,并根据《灾民救济花名册》向对象发放《灾民救济卡》。(来源: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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