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公款1472万元 刘伟峰昨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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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7日11:29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16日电身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大肆占有巨额公款,并致使国有企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巨贪刘伟峰16日伏法。 据法院介绍,今年36岁的刘伟峰,1998年6月至1999年10月在担任北京市国强技术公司、深圳市中信安强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中颐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2000余万元公款分别转至长春美联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国真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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