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事业人员可兼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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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7日12:25 新晚报 | |||||||||
南京消息江苏省日前出台一项政策性文件,明确指出政府鼓励、支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法从事兼职工作,获取合理回报。全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岗位都要公开招标。所有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在不侵犯单位知识产权、不泄露单位商业秘密、不冲击单位经济利益、不损害社会和公众权益的前提下,可以从事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信息咨询、技术服务和提供劳务等兼职工作,获取兼职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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