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盗窃巨款存款 哈尔滨三名大学生被判重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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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7日12:58 东北新闻网 | |||||||||
哈市4名在校大学生采取科技手段偷支储户资金,先后盗取539676元。近日,其中3人因盗窃金融机构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12年和13年。 宋某、张某、陆某、卜某等4人是学生采取科技手段偷支储户资金,先后盗取539676元。近日,其中3人因盗窃金融机构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12年和13年。
宋某、张某、陆某、卜某等4人是哈市某大学2000级材料物理系学生。2003年,痴迷于上网的宋某开始研究网上银行业务。经多次上网研究,宋某破解并抄录了158名在网上注册的客户的卡号和密码。此后,宋某办理了一张假身份证,并用这张假份证先后在哈市的6个工行营业网点办理了6张灵通卡。 今年年初,宋某告诉张某,在网上银行可以将别人账户的钱转到自己的账户后提出来。张某又找到了同班同学陆某、卜某,将宋某的想法告诉了他们,4人一拍即和。今年1月9日上午,他们4个人先后在哈市的10个工行营业网点向宋某的灵通卡转款539676元。转款后,宋某携3万元赃款逃离了哈市。另外3人则分头租赁住房将其余赃款藏匿了起来。1月10日,陆某发现哈市公安机关已对其展开了侦查,遂携赃款50余万元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张某和卜某随后也被哈市公安机关抓获归案。(黑龙江晨报)[编辑: 孙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