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民政部明确:救济对象要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7日15:07 云南日报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北京7月16日电(记者翟伟、顾瑞珍)记者近日从民政部了解到,民政部将出台具体规定,明确接受救济的对象必须要公示。

  据民政部救灾救济司有关负责人说,救济对象是指因灾造成生活困难而自身又无力解
休闲游戏一网打尽 工作與生活如何大不同
中国报刊广告推介年会 新浪会员登录UC聊天
决的需政府救济的群众。救济对象的确定应经过:个人申报、村委会初评并公示、乡(镇)政府审核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省、地级民政部门汇总上报。救济对象确定后,统一编制《灾民救济花名册》,并根据《灾民救济花名册》向对象发放《灾民救济卡》。

  民政部同时明确了《灾民救济花名册》和《灾民救济卡》的编制、发放程序和主要内容。这位负责人介绍,《灾民救济花名册》《灾民救济卡》主要包括:户主姓名、身份证号、需救济情况(人数、时段、总量)、救济款物发放情况。


新浪WAP寻宝 QQ酷车等你开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解放军东山岛军演
2003年审计报告
杜邦不粘锅致癌风波
长春人质事件
《十面埋伏》 视频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美洲杯 视频点播
环法自行车赛 亚洲杯
见证《焦点访谈》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