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评议莫涉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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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7日15:2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王华元要求各级党委做到“三不得” 本报讯各级党委不得组织法院参加行政执法、行风评议等活动,昨天,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在广东法院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上要求,各级党委要大力支持法院基层建设。
据统计,1999年至2003年的五年间,全省基层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2557592件,占全省法院总数的87.9%。81%的案件一审后,无需进入二审程序,双方当事人已服判息诉。 王华元强调,对待法制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必须坚持以法治的原则和方法加以解决,切实维护好司法权威。他说,各级党委要务必做到三个“不得”,即:“不得出于地方和部门利益就个案审判和执行向法院施加压力,不得组织法院参加行政执法、行风评议等活动,不得要求法院从事招商引资、经济创收等经营性活动”。(林洁 粤法新)(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