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4名教育领域县处级干部收受贿赂被查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7日18:44 新华网 | |||||||||
新华网合肥7月17日电(汪勇、胡昊) 安徽滁州市日前公布了4名教育领域县处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的处理结果,滁州中学原校长胡国营、党委副书记石永潮,滁州师专原纪委书记陈金鹏、行管处长陈晓友4人受到了开除党籍的处分,并分别受到了开除公职、降职、移送司法机关等处理。 滁州市纪委、滁州市监察局查明:滁州中学原校长胡国营在滁州中学建实验综合楼
滁州师专原行管处长陈晓友,在滁州师专南校区工程指挥部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施某、郑某等人贿赂和礼金;滁州师专原纪委书记陈金鹏在兼任滁州师专南校区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刘某等6人贿赂和礼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