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村民状告县政府 县长亲自出庭应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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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7日22:54 红网 | |||||||||
红网衡阳7月17日讯(记者 山木 通讯员 廖桂元 黄光前) 前日上午,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为祁东县人民政府的行政确权案,祁东县县长向献国亲自出庭应诉,他也因此成了衡阳市自《行政诉讼法》颁布15年以来参加行政诉讼庭审的第一个县长。 该案是因土地权而引起的行政诉讼,原告祁东县定山村及该村庆子冲组和第三人河
2002年7月,县政府为建安公司颁发了祁国用字(2002)第73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定山村和庆子冲组提出异议并申请复议。2003年3月,衡阳市人民政府作出复议决定:撤消祁国用字(2002)第73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并责令原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同时,建安公司申请县政府对争议土地进行确权。同年5月,县政府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决定第三人建安公司所有围墙内的土地为国家所有,使用权属建安公司。 定山村及该村庆子冲组提出异议并申请复议。2004年4月,衡阳市人民政府作出决定:维持祁东县人民政府的该行政处理决定书。 原告方认为,被告方的行政处理决定认定事实不清,法律适用错误,遂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撤消县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书。被告方则认为,该处理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缺凿,适用法律正确,请求法律予以维持。 该案合议庭审理后认为,该案事实历史跨度大,案情复杂,决定择日宣判。(稿源:红网)(作者:山木 通讯员 廖桂元黄光前)(编辑:何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