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记者享有知情权和合理怀疑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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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8日06:3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草案)第四稿已于日前完成,新闻记者在宣传和报道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过程中依法享有知情权,任何单位和履行职务人员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等内容被纳入其中。 据了解,该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新闻记者在宣传和报道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过程中依法享有知情权、合理怀疑权、批评建议权和人身安全保障权。任何单位和履行职务的人员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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