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高中择校生后天补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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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8日08:49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陈晶晶 通讯员 戴秀文)2004年广州市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今日结束,已被民办高中或公办高中择校录取的学生可在7月20日申请注销并补录到尚有学位的民办学校或职业类学校。 明日,广州市招考办将在广州招考网()和办公网上公布有关学校的补录计划。
已被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公费生不得注销录取、退档和参加补录;未被录取的考生、放弃已被民办高中或公办高中择校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民办高中的补录;放弃已被民办高中或公办高中择校录取的考生,要求参加职业类学校录取的,需办理注销已录取的手续;要求参加民办高中补录的,需办理注销已录取的手续和补录手续;要求参加民办高中补录的考生,只能报一所学校的志愿,多报无效。 各学校补录考生,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普通高中的注销、补录安排在7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4∶00)进行。凡有补录计划的学校将在本校设点,接受考生办理注销和补录的申请手续。7月23日后,补录结果将可通过中考查询热线电话16880212和广州市招考网查询。(晓健/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