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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作修改 专家呼吁建听审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8日09:3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7月18日消息“未成年人难免会犯错误,我们应当以正当的程序来保护违法犯罪少年的权利”。昨天,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冯锐指出,我国至今在对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和不良行为的处置方面尚未建立严格的程序。

  据新京报记者廖卫华报道,中国政法大学皮艺军教授、北京大学副教授张美英等专家也一致呼吁我国应建立完善的少年司法制度,更好地维护未成年犯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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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法》应早制定

  冯锐建议,应增设少年犯罪的专门司法程序,这是现代少年司法制度的基本要求。她提出,我国首先应制定《少年法》并明确规定少年案件的定义(主体年龄)、调查、审理程序,包括规定警察、检察官在调查审理案件中的责任,法官审理案件的程序,对少年的具体保护措施等。

  其次,对少年案件的提起、立案、收押、审理、处理和执行等程序都要有明确规定。考虑到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的区别,少年司法程序可以是简易的或相对不正式的,“尽量采取缓和的气氛。”此外,对未成年犯罪应当尽量减少适用刑罚,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规定得越具体越好。

  建立少年听审制度

  她还特别提出建立少年听审制度,由社会志愿者、教师、专家、少年家长、少年的朋友组成的听审小组,对少年所犯的问题共同讨论和分析,帮助少年。听审组由三人组成的专门小组做最后的决定,如果认为应当对该少年采取进一步措施,就会对该少年发出监督令,社会福利部门根据监督令进行工作,该少年将可能被安排到工读学校。

  “总之,我们应通过立法规定明确少年司法程序,给我们的孩子更多的机会和保护。”皮艺军则特别强调了对未成年犯罪事件发生后,要全面地考查该未成年犯。不只是考察他的犯罪情况,更要考察其生活经历和家庭状况。少年刑事审判应制定实体法程序法“法官妈妈”尚秀云提出预防少年犯罪十条建议

  “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建立了完善的少年司法制度。

  但我国还不够完善和系统!“昨天上午,享有”法官妈妈“美誉的海淀法院少年法庭法官尚秀云在出席由北京市完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研讨会上,强烈呼吁我国能尽快制定适合少年刑事审判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完善少年司法制度,并针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出十条建议。

  尚秀云告诉记者,1986年,海淀法院判处了99名未成年犯,1996年上升到了231人,2001年达到了380人。

  尚秀云在结合了海淀法院对100名在押未成年犯做的调查报告基础上,提出了10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分别是: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布日确定为全国少年法制宣传日;整合社会资源,建立统一的家长学校;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开展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强化学校和教师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责任;所有学校从小学开始开设法制课;建议中小学校都聘请法制工作者担任学校专职或者兼职法制校长,制定法制校长职责;启用更多的绿色网吧,过滤不健康的内容,并在教育资源的软件开发上下功夫,将精彩的青少年电视节目搬到网上,吸引青少年健康上网。

  少年司法制度

  少年司法制度产生于19世纪,诞生于美国伊利诺伊州,其基本理念“国家是少年儿童的最高监护人”渊源于古罗马法的国家亲权学说,强调国家和政府应对全体的少年儿童承担起保护与教育的职责。

  我国第一个少年法庭是1984年上海市长宁区少年法院所建,标志中国少年司法制度的萌芽。当时的少年法庭实质只是附设于刑庭的少年刑事案件合议庭,1988年才开始出现独立建制的少年庭。

  1986年少年法庭发展到100多个。1988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在上海召开“全国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经验交流会”时,全国已经建立起400多个少年法庭。截至1998年底,全国共有3694个少年法庭。“暂缓起诉制”应予立法明确专家建议北京市率先立法,将未成年人犯罪纳入司法保护

  昨天,在北京市“完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研讨会”上,专家们建议北京市能通过立法将某些地方司法机关推出的暂缓起诉等制度明确。

  近年来,包括北京海淀区检察院在内的很多地方司法机关在探索未成年人犯罪保护工作中,率先推出了暂缓起诉制度、微罪非刑事化处理、前科消灭制度等。这些制度大多是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对挽救、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冯锐指出,所有孩子的犯罪,追究原因都和社会有关。对待未成年人的犯罪,一定不能孤立看待。她希望我们的立法者能考虑到未成年人的保护,尽量减少刑罚处罚。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教授指出,对未成年犯罪和成年人犯罪要严格分开,对未成年人犯罪进入司法程序往往会给青少年心理带来阴影,不利于回归社会。他希望北京能率先通过立法形式把未成年人的犯罪纳入司法保护中。

  昨天,北京市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汪统表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共同各司其职完成。

  目前《北京市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正在调研中。该法已经列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中。但据他了解,最近两年该法的立法工作将很难启动。他希望该法能吸取国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不足,将联合国儿童公约中规定的儿童平等原则、无歧视原则、最大利益原则和社会保护原则等四项原则纳入新的办法中。《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提交修改草案有望纳入明年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

  已经实施13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由于存在操作性不强等诸多“硬伤”,目前团中央正在进行前期修改调研。据悉,该法的修改工作已纳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昨日,团中央社区和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副部长胡尹庐告诉记者这一消息。目前,团中央第一书记周强任该法的立法起草领导小组组长。

  胡尹庐介绍,他们计划8、9月形成调研提纲,然后到全国各地征求意见,年底即可形成修改草案提纲,提交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来源:新京报责编: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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