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荻秋
西充县的环卫部门之所以用垃圾封堵人家的大门,当然是因为收缴“卫生费”时遇到阻力了。或许,在他们眼中,这些拒缴或拖缴费用的单位和个人,就是不折不扣的“钉子户”、“难缠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纯粹是瞎子点灯白费蜡,对付他们就得用这种“损招”。不过,笔者认为,就算环卫部门收费理由正当、额度合理,就算有的单位和个人再“难
缠”,作为管理部门,用这种以毒攻毒的招数行使管理权,要挟住户和商家,无论如何也是说不过去的。它不但弄得臭气熏天,污染环境,损害了周边民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封堵出路,也限制了民众的人身自由,更有可能导致老人、小孩摔倒等人身伤害事故。事实上,“垃圾封门”已经成为不少地方环卫等有关部门用来整治“难缠”对象的撒手锏。笔者认为,其一,反映出有关部门存在着惯有的简单粗暴作风,对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缺乏足够的智慧和耐心去寻求妥善解决办法;其二,揭示了有关部门利益至上的管理理念,一事当前,首先考虑的是如何维护部门利益,为达目的,甚至可以不择手段,而不是以为民服务为核心来选择管理方式;第三,暴露了城市管理中的职责界定不清的弊病,多部门向老百姓伸手要钱,重复收费,而有关部门却不思协调管理,还老百姓一个明白;其四,表明有关部门对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毫无顾忌,自降“身价”,带有某种无赖耍横的痞子色彩。“城市是我家,环境靠大家”,笔者认为,这个大家,不仅仅指的是百姓,理所当然还包括市容、环卫、城管等部门,而且部门的责任更大。欢迎您为今报今言专栏提供700字以内稿件邮箱:syjbzw@vip.sohu.net
背景事件
四川省西充县烟草专卖局派驻太平镇的稽查中队,由于拒绝强行收取“环卫费”,导致中队办公楼大门被垃圾堵了8天。无奈,稽查中队向城建所交纳了600元环卫费,结果垃圾依然堵在门前,臭气熏天,原因是环卫人员坚持要另外收取搬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