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亚洲杯“保险” 警方昨销毁一批枪支刀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8日09:56 新华网 | |||||||||
昨日,重庆警方收缴的1797支枪、3665把管制刀具,在重钢(集团)炼钢厂的高温转炉内化为铁水。这为即将到来的亚洲杯足球赛再上了一道“保险”。 为做好亚洲杯足球赛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比赛期间的绝对安全,6月份以来,我市警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枪爆危险物品专项整治活动,收缴了大批枪支和管制刀具。
此次销毁的枪支中,除收缴的违法枪支外,还有政法部门合法持枪单位的报废枪。为确保销毁过程的安全,16日晚,5名民警连夜查验了每支枪,以避免枪内留下的子弹或炸药销毁时爆炸。昨日上午,记者在重庆市公安局钢城分局看到,待销毁的枪支和管制刀具堆满了整个房间。上午11点,待销毁的枪支和管制刀具被运往重钢(集团)炼钢厂,倒入炼钢用的高温转炉,被彻底销毁。 据悉,重庆警方将继续开展枪爆危险物品清缴工作,严查非法持有枪支、管制刀具、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记者张雪峰实习生艾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一百六十三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藏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来源:重庆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