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鼠强案宣判投毒者一审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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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8日10:50 黑龙江日报 | |||||||||
浙江省宁波中级人民法院16日下午对震惊一时,造成60余市民中毒的“火红红”早餐点投毒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颜万才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现年46岁的被告人颜万才系浙江台州人,因与宁波市经营“火红红”早点摊的郑某发生纠纷,产生了投放毒药给郑某制造麻烦的恶念。2003年11月24日凌晨2时许,颜万才来到郑某存放早点摊物的车棚,将两瓶含有毒鼠强成分的液体灭鼠药,分别投放到用作早点佐料的
(新华社杭州7月17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