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来不得半点马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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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8日11:19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辛桦 在“12·23”井喷事故的庭审过程中,6名被告人作出相应的辩诉,他们的陈述披露出一些这次事故中鲜为人知的情况和细节,说明在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中,基层和一线往往容易出现一些明显的安全问题,我们在面对这些问题时,来不得半点马虎。
在法庭辩述中,被告人、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钻井12队副司钻向一明说:“去年领导宣布我任副司钻,于是我就成了副司钻。但是我认为自己没有能力胜任这个岗位,按照规定,副司钻必须持有井控操作证。我虽然在1997年拿到过这个证,但是没有经过两年一次的审验,操作证早都过期了。”而据被告人、钻井12队录井工肖先素陈述,她任录井工以来,从来没有被培训过,关于录井工的业务知识和技能都是自学的。 法庭举证表明,在高技术性的石油行业里,中石油集团各级的规章制度覆盖方方面面,包括队长岗位规范、钻井队工作手册、井控操作规程等,甚至连井队的巡回检查路线都作了规定,不可谓不细致、不全面。但是政策再好,规定再多再细,执行不到位就成为一纸空文。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多少次安全事故的发生,都与生产一线的安全措施不到位有关。其实存在于基层的安全问题,大部分都是很明显的,往往是“明火”,而不是“隐患”。问题不是藏得很深发现不了,也不是困难很大解决不了,而是人们对眼前问题缺乏较真的精神,马马虎虎,得过且过,问题积少成多,最终酿成大祸。 虽然井喷事故庭审尚未作出判决,我们暂不能确认这些安全漏洞究竟和井喷事故发生有多大关联,但这些摆在我们面前的安全生产的问题和漏洞,确确实实地提醒我们:安全生产来不得半点马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