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卷烟厂原厂长魏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8日11:32 生活报 | |||||||||
魏剑,1971年至1983在云南省玉溪卷烟厂工作,之后到上海轻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习,曾任玉溪卷烟厂工艺技术科副科长、科长、支部书记以及技术部、质量部主任等职务。后任曲靖卷烟厂副厂长,1998年至2000年任曲靖卷烟厂厂长、云南省烟草公司副经理。 美国瑞辉公司董事黄某某为感谢魏剑的帮忙,并希望通过其扩大业务量,分别于2001年1月和12月先后两次在魏剑家中送给其人民币30万元和50万元。
7月13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魏剑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贿赂80万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