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闪侠”告耐克侵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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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8日12:37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据《北京晚报》报道:因独创的“火柴棍小人”形象出现在耐克公司的广告里,“中国闪侠”小小认为耐克公司侵犯了其著作权,遂起诉耐克并索赔200万。 小小是朱志强的笔名。他在法庭上说,自1989年起他就开始创作“火柴棍小人”,享有相应的著作权。后来,他将该形象做成网络动画,在全世界的读者尤其是网络中影响广泛,如《独孤求败》、《过关斩将》等。去年10月,耐克公司在举办活动及宣传推广新产品时
耐克公司称广告中的“小人”是“黑棍小人”,是于2002年委托美国专业广告公司W&K独立设计完成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