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城市旅游局局长全票同意通过旅游合作协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8日14:19 深圳晚报 | |||||||||
14城市旅游局局长全票同意通过旅游合作协议 构建泛珠三角无障碍旅游圈 共同打造整体旅游形象建立区域旅游信息库,创建统一的旅游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建立跨城市重大旅游投诉处理和联合执法检查机制联合打击零团费、负团费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本报记者陈黎报道不久的将来,泛珠三角区域将成为一个无障碍的大旅游区,在这个区域内,各城市将共同制订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优秀旅游企业可跨城市进行连锁经营,导游可无障碍跨城市带团……昨天上午,来自泛珠三角区域14个城市的旅游局局长在深圳通过了《泛珠三角区域(部分)城市旅游合作协议》。 昨天上午10时30分,第十六届全国(部分)旅游城市旅游局长协作会圆满结束后,福州、厦门、九江、长沙、张家界、广州、深圳、珠海、桂林、海口、三亚、成都、贵阳、昆明等14个城市的旅游局局长立即参加了泛珠三角区域(部分)旅游城市旅游局长联席会议,全票同意通过了《泛珠三角区域(部分)城市旅游合作协议》 按照协议,区域内的旅游城市将努力打造“泛珠三角国际级旅游圈”,共同制定协同发展战略;在旅游资源开发中加强联合,实现区域优势互补、地区互动;共同打造泛珠三角整体旅游形象;共同建立区域旅游信息库,创建统一的旅游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区域内建立跨城市的重大旅游投诉处理和联合执法检查机制,联合打击零团费、负团费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各城市积极为区域内其他城市推出便利化措施,建设无障碍旅游区。 参加会议的局长们认为,泛珠三角区域中的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等9个省、自治区是国内旅游业比较发达的地区,9省、自治区的各项主要旅游经济指标占全国的近4成,再加上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泛珠三角区域旅游资源丰富、类型多样,各地旅游资源互补性强,合作前景十分广阔和美好。 会议确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举办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 作者:本报记者陈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