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潜逃妹相助 姐妹双双被严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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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8日14:51 扬子晚报 | |||||||||
合肥讯 姐姐侵吞200万元公款后逃逸,妹妹竟然千方百计为其通风报信,并给予资金帮助。安徽省天长市这对姐妹近日一同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今年43岁的陈某,原是天长市油厂职工。2002年12月30日,天长市粮食局在对所属油厂清产核资期间,发现油厂财务漏洞百出。陈某的姐姐陈芳时任油厂出纳会计,感到罪责难逃,遂向检察机关投案,供述自己为丈夫郑如兵经商办厂提供资金、贪污200万元公款的犯罪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陈芳、郑如兵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5年。追逃期间,陈某明知其姐姐、姐夫涉嫌犯罪,却给予1000元的经济资助,同时还采用手机发短消息等方法,向两人通风报信,帮助其逃匿。案发后,陈某能自愿认罪,法院遂从轻对陈某处以管制一年的判决。(炳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