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被告恶意侵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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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8日18:39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蚊蝇丛生的夏日,一种叫做“电蚊拍”的防蚊工具走俏京城。可就因为这小小的“电蚊拍”,零售巨头家乐福超市被告恶意侵犯专利权。近日,此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之一林先生表示,他自主开发设计了电蚊拍系列,并将专利权独家授权给福州九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去年,林先生和九星集团就发现北京许多商场销售该“电蚊拍”,他
林先生和九星集团认为,北京家乐福公司置林先生和九星集团的声明于不顾,继续实施侵权行为,并以低廉的价格大量在其所属的各门市店销售该“电蚊拍”。属于恶意实施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对于这场专利权官司,家乐福公司的代理律师表示家乐福并非恶意侵权,他们还需进一步向供货商了解情况。由于证据尚未收集好,家乐福请求延期举证。(刘琳) 法院支持麦当劳解聘 翻墙盗油库被当场擒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