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派出所实行未破案上门道歉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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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01:49 东方早报 | |||||||||
近日,浙江台州市三门县亭旁镇派出所政治教导员王正坚、刑侦民警刘开省和责任区民警陈加权一起来到邵上村村民邵某家中,就3月底邵家一辆价值2000元的手扶拖拉机被盗一案未破登门道歉。 在两天时间里,这三位民警还到另外11户事主家中,为今年上半年未破的11件刑事案件道歉。因为该派出所有规定:凡在半年内破不了的刑事案件,民警必须到权益受侵害人
居民不满没破案没回音 亭旁派出所政治教导员王正坚介绍说,该所辖区人口5.8万,有10位民警。辖区内刑事案件不多,但盗窃案件所占比例相当高,因为以流窜作案为主,往往难以在短时间内破获。以前,居民对警方破不了案又没回音的做法颇为不满,“有的甚至说以后小案件不再报了,线索也不提供了。” 2001年,浙江省公安系统创建人民满意单位,“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浙江省公安厅要求,对长时间破不了的案件,基层公安民警应上门回访权益受侵害人。亭旁派出所在此基础上引伸出刑事案件上门道歉制度:半年内破不了案,民警须上门回访并向当事人道歉;往年未破的重大案件,案值在1万元以上或社会影响大的,民警每年年底得上门道歉一次,直到破案为止;上门道歉至少由3位民警同去———1名所领导、1名刑警和1名责任区民警。3年来,所里已统一组织民警6次上门道歉,最多的一个案子,民警已经上门道歉4次。 道歉制换来居民支持 王正坚说,这种“感情投资”换来的是当地居民的信任,“他们对民警的满意率已从3年前的80%增至现在的98%,不少村民积极主动地向警方提供线索。”5月31日中午,某村发生了外地出租车女司机被劫案,6位村民协助民警将歹徒当场抓获。同时,派出所民警也赞同这个制度:上门道歉增加了尽快破案的压力,提升了民警在群众中的威信。 省公安厅不赞成这种做法 不过,浙江省公安厅有关部门负责人却表示:为破不了案而道歉没有必要。该厅派出所工作指导科科长王顺大说:“这个制度符合当地案件相对较少、工作量不大的实情,也执行了公安机关一直提倡的回访制度,相对于将案卷存入档案室更有积极意义。”但他认为,案件侦破除了公安机关的自身努力以及各种技术手段外,还需客观证据、线索。即使在侦查技术手段发达的国家,破案的比例也不太高。“浙江有些派出所一年有5000多起案件,就算破了一大半,剩下的要一个个上门道歉也不现实,全省1100多个派出所不可能都这样做。” 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张轶群律师说,如果因民警玩忽职守等原因无法破案,上门道歉有利于融洽警民关系。但如果确实是因线索不够、技术条件不成熟而无法破案,民警完全可以不用道歉。 东方早报驻浙江记者 戴虹红 早报实习生 曹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