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露洁佳洁士等4牙膏厂因广告不实被告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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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02:41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王阳)4厂商宣称具有“预防和治疗牙疼”效果的牙膏,消费者却认为无一奏效。7月16日,消费者杨连弟状告高露洁、佳洁士、田七特效中药和LG牌美洁洗必太等4种药物牙膏的厂家,分别索赔1元。西城法院已受理此案。 据杨连弟介绍,为治牙病,他逐一使用了这4个厂家的牙膏,但牙膏含有“某某药物成分”对他的牙病没有“预防和舒缓作用”。他要求商场退货,生产厂家书面道歉和赔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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