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东北办主任张国宝透露 出台财政新政策助东北振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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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07:43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在12日召开的“振兴中华·海联论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研讨会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公室主任张国宝透露,中央政府近期将出台涉及装备制造业等8大行业的增值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等一系列政策,充分利用政策引导的作用来推动东北振兴。 据介绍,中央政府在《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中,提
在这些政策措施中,有些已经开始实施。比如,在我省进行的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改革试点,对部分资源型城市实施产业转型项目的扶持等。 张国宝透露,近期我国还将出台4项政策措施,支持东北振兴。一是按照增值税改革的方向,对东北的装备制造业等8大行业允许新购进机器设备所含增值税金予以抵扣。二是对具备条件的部分矿山油田适当降低资源税税额标准。三是按照所得税改革的方向,适时提高计税工资税前标准,以减轻企业税赋。四是允许商业银行采取进一步措施处置不良资产或自主减免贷款企业表外欠息。 (黑龙江日报) 作者:王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