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必须向检察机关汇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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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07:46 浙江在线 | |||||||||
今后,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时,除了通知公安机关外,还必须向检察机关汇报,以彻底杜绝“以罚代刑”现象。这是记者昨日从富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联席会议得到的消息。此前,杭州市各城区检察院已相继出台这一新制度,标志着行政刑事联席制度在杭城全面启动。 以往在行政执法单位发现违法犯罪现象后,行政机关一般只通知公安机关,而不会向
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和14家行政执法机关联合签发了有关文件,杭州市开始全面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通讯员 富检 本报记者 金振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