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牵头建设“泛珠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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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09:16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7月19日电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刘富才日前在此间表示,为顺应泛珠三角经济热潮,广东省将牵头建设“泛珠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刘富才说,有关方面正在进行努力,争取在2007年前组建“泛珠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从而形成与国内长江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北方产权交易共同市场等相呼应的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格局。
据介绍,随着改革进程的深入和市场发育的成熟,产权市场正逐渐发展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据2002年的统计数据,泛珠三角区域9个省(区)地方国有资产总量为19312亿元,占全国地方国有资产总量的31.23%;经营性国有资产9175.8亿元,占全国地方经营性国有资产总量的30.3%。泛珠三角区域如此丰富的产权资源为“泛珠三角产权共同市场”的发展积蓄了后劲。 刘富才表示,在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的背景下,泛珠三角区域的地方国有产权资源需要在有序流转中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这对规范发展区域性产权市场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因此,推动泛珠三角产权市场的形成是目前改革形势发展的内在需要。 据介绍,目前中国已出现了三大区域性的产权市场,即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以天津为龙头的北方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和青岛牵头组建的黄河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刘富才坦言,目前泛珠三角区域产权交易机构还比较分散,缺乏一个统一的产权市场。他强调,建设“泛珠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是全面参与培育中国产权市场、提升“泛珠三角”核心竞争力的需要。刘富才倡导泛珠三角区域整合好各省区的产权市场,并在“自愿参与、市场主导、开放公平、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原则下,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和企业的主导作用,培养和发展为产权交易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同时,着手“泛珠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建设的启动工作,如建立沟通机制,推动各省区尽快消除阻碍信息、资源和产品等各产权要素流通的地方性壁垒,加快产权市场统一信息平台的建设等。 刘富才表示,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合作的最终层次,就是发展区域性资本市场,并将其培育成为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 |||||||||